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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出口加工业企业2015年起临时进口须交纳两种税


 来源:商务部网站




墨西哥《改革报》消息,根据财税改革有关法规,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墨西哥的出口加工业企业(MAQUILADORA)的临时进口应交纳产品和服务特别税(IEPS)和增值税(IVA)。 


根据法规原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应交纳两种税。经出口加工业企业商会(INDEX)努力,推迟一年实施。联邦政府承诺,将向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提供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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