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之窗

中尼签署97%输华产品零关税待遇换文

 来源:商务部网站 



 

  12月5日,驻尼泊尔大使吴春太与尼泊尔商业供应部部秘纳拉扬·梅勒戈在加德满都签署了对尼97%税目产品输华零关税待遇的换文。


  近年来,中尼贸易快速发展,2013年双边贸易额突破20亿美元。为推动双边贸易发展,中国政府先后于2010年、2013年对原产于尼泊尔的输华产品提供60%、95%零关税优惠待遇。本次换文将对尼输华产品享受零关税待遇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97%税目产品(涵盖8030项产品),以支持尼对华产品出口,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发展。该措施预计将于2015年年内正式实施。 


阅读次数:348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