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之窗

中瑞自贸协定生效后首票货物减税6000元顺利通关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记者/孙嘉琳 通讯员/刘溉)11月12日,中山培廉欣姿美内衣配件有限公司向该关中港办申报从瑞士进口一台圈勾带超声波自动切割机,并提供了瑞士原产地证书。经审核,该企业符合协定关税的相关规定,可享受6.4%的关税税率,减免税款5988.8元人民币。这是《中瑞自贸协定》施行后第一票经中山口岸通关的货物。


  据了解,根据中瑞自贸协定,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实施零关税,此举将促进中国与瑞士的经贸往来,推动双边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海关提醒企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是判定货物是否具有瑞士原产资格的重要依据。企业申报进口原产于瑞士的货物时,应按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明适用《中瑞自贸协定》协定税率,并同时提交由瑞士关境授权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货物商业发票、运输单证等;出口货物申报时,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交《中瑞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的电子数据或正本复印件。 


阅读次数:425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