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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案败诉 中国或征收资源税替代出口税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北京)
世贸组织维持此前WTO专家组关于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裁决。多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因对此结果早有预期,所以该判决对市场的影响较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WTO研究院兼职研究员陈卫东则表示,资源税取代或将被取消的出口税的方案,已经被研究很久,但尚未出台。


日内瓦时间8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下称“稀土案”)上诉机构报告。上诉机构维持此前WTO专家组关于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裁决。


多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因对此结果早有预期,所以该判决对市场的影响较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WTO研究院兼职研究员陈卫东则表示,资源税取代或将被取消的出口税的方案,已经被研究很久,但尚未出台。


外患之外还有内忧。8月8日的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贾银松表示,今年的主要工作还是规范稀土市场,打击黑色利益链背后的利益勾结。据记者了解,目前稀土产业中“黑市”交易已接近占总交易量的一半。


另一方面,一位南方稀土企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南方稀土产业已经确立了赣州稀土、广晟有色、五矿、中铝和厦钨五个整合平台,其他省资源将被整合进这五个平台。


资源税方案替代出口税?


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中国败诉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对此结果,稀土行业内公司均“非常淡定”。


2012年3月,美国、欧盟和日本分别针对中国对稀土、钨、钼的出口限制措施在WTO起诉。2014年3月26日,专家组提起公诉。4月15日和27日,中国分别针对美国和欧日提出上诉。中国被诉的稀土出口管理措施有出口税和出口配额两种。


在8日的论坛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WTO研究院兼职研究员陈卫东表示,一旦在稀土案中败诉,中国将面临三个选择。第一,取消或调整原有的出口税和出口配额管理体制。但美欧日仍可能主张中国的调整措施未能满足裁定要求,双方可能进行DSU第21.5条下的“执行之诉”;第二,维持现有政策并与欧美日进行补偿谈判,在其他贸易部门给予欧美日更大市场开放;第三,维持现有政策,进入贸易报复程序。“无论哪种选择都会让中国付出代价”。陈卫东还提出,如果一旦稀土的出口税被取消,有可能将通过增加资源税的方式来替代。“这种做法是符合WTO规定的,其他国家都有对稀土征收资源税的做法。事实上,这一方案已经在内部被讨论很久,但目前仍然没有最终结果。”



从2011年4月1日起,国务院曾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轻稀土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为60元/吨;中重稀土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为30元/吨。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会长干勇表示,2013年下半年以来,稀土价格持续下降。协会发布的稀土价格指数已经从去年8月26日的202点,下降到今年8月的148点,市场整体呈现供大于求的状态。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占恒给出一组数据,随着稀土价格的下降,国外采购量较2012年大幅增加。2014年上半年稀土出口量增长38.3%,但出口额则较2012年的9.06亿美元下降36.7%,目前出口平均价格已经低于2010年的平均水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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