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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主管国税机关的首次申报圆满结束,7588户营改增纳税人共计申报税款1.04亿元。
昨日(10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试点首月申报期内,首府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从7月底确定的5874户,上升至7588户。
而根据测算,“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不含零负申报纳税人)9月申报增值税行业税负为2.72%,较原营业税税率降低了0.81%,降幅23%。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较此前的登记确认户数增加了近三成。”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毛立夫介绍,相当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原营业税纳税户主动申请纳入“营改增”范围。
“企业在商业往来中,都是尽量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合作。”新疆一家会计事务所会计师徐敏说,在营改增的过程中,能取得更多的进项税发票,意味着企业的税负会降得更多。
据了解,营改增后,首府税负降低的有六个行业,分别为航空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道路运输客运服务业。不过,税负增加的有四个行业,分别为道路运输货运、广播影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业。其中,道路运输货运行业税率较原营业税税率相比,增加了31.06%,增幅最大。
毛立夫分析,“营改增”后,道路运输货运行业税率由3%调整为11%,而实际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很少,造成实际负担率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