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西安日报
西安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第一个申报期已经结束,我市共有13174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了这一改革红利。昨日(12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到今年底,我市小微企业将免征增值税约1560万元。
今年8月1日起,国务院出台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即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对此西安市国税局多措并举,确保税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目前,我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第一个申报期结束,我市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共13174家,占增值税纳税人的7%,免征增值税390万元。其中,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2027户,“营改增”纳税人1147户。初步测算,到今年底,我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约1560万元。
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市国税局在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西安国税内外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广泛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及国税机关的服务措施,使税收惠民政策人人知晓进家入户。同时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在税收征管系统中设置税额警戒线,对月销售额不足20000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系统自动识别并提醒纳税人转入减免税系统进行申报,纳税人不再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