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东南网
“房产税试点扩容”最近被炒得沸沸扬扬,这源于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在内的10个试点物业税“空转”的省(区、市)中诞生。这一说法被热传,连日来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网友:房产税征收要能调控房价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发布后,围绕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讨论成为此间网络热议的话题。网友“一舟渡洋”说,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来可以控制房价,二来还可以调节分配,三来能增加正常财政收入,“可用增加的财政收入解决些社会福利事业等民生事业,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等”。
网友“微博新人znacxd ”则持不同的意见。他认为,靠增加购房者的负担,短期内不可能打压房价,“如果有多套房子的人被增收房产税,那么房主不愿出手房子,有钱人不在乎空置。而用来出租,会抬高租金,转移交税成本。出售时也可以转嫁交税成本”。“对于真正拥有十几套房的人,卖一套房税钱就出来了,而普通百姓买婚房或改善性购房,都是省吃俭用省出来的,必须还要雪上加霜地重复交税?!”网友“丝雨苑”亦持不乐观态度。
“多占多收、累进制征税等方式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体现调节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可以抑制多套房需求,逼出存量房释放。”网友“甜到悲伤54055245”说,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就是要调控房价,如果起不到调控作用则是摆设。
与一些网友的看法不同,财经专栏作家叶檀撰文认为,房产税的目标必须清晰,推进房产税并非抑制房价这样的蝇头小利,有两个远为重要的任务:一、建立地方财政来源的长久通道,逐步退出土地财政;二、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让多购房者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从而逐步退出行政色彩浓厚的限购限价举措。房产税是立足于长远、理顺制度的基础税收。
福建:尚未接到开征房产税通知
对于网友关心的福建是否会成为新一轮的房产税征收试点区?记者咨询了福建省地税局,对方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福建地税部门还没有接到征收房产税的有关文件,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也只是可能,就算成为试点地区也没那么快实施,文件下发有一个时限”。
不过,房产税征收扩容的传闻仍然引起多房族的担忧。市民陈女士在厦门已经有了第三套房子。“现在房子都还在还贷,到时还要再交税,负担肯定会加重。”从个人利益出发,她觉得房产税应该对“增量房”开征,面积应该在“100平方米以上”。
何先生目前还没有买房,他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可以约束炒房的行为,无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都要征,但需严格执行,只要持续一段时间,房价就会回归合理的水平。对于房产税免征面积、套数的讨论也有许多不同的声音。也有市民对房产税在控制房价上起到的作用不抱太多希望,福州市民谢先生说,国家政策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往往不一定往好的方向发展。
专家:房产税征收还不成熟
记者注意到,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福建省也根据条例制定了实施细则。“条例是针对营业性的住房来征税的,对个人住房是免税的。背景是当时的土地都还是国家的,没有现在这样使用权卖给你变成商品。”福建省知名房地产专家、福州大学教授刘福泉说。他认为,目前房产税已然成了“八卦新闻”。发改委出台一个通知,外界就觉得征收房产税是板上钉钉的事。
刘福泉认为目前全面征求房产税还不成熟。他说,如果中国的房价仍然拥有上升的驱动力,被征收的房产税会转移给房价、租金,并加大社会经济运营成本,这与中国税负过重的现实、改革方向不一致,应该看到这方面的评估。他同时认为,从上海和重庆试点来看,征收房产税达不到让房价下降、存量房被抛售的功能,因此目前开征房产税还有一定距离。
南开大学副教授、社会观察家孙锡良很早就认同征收个人房产税,并在2009年拟写了一份《民间版房税草案》。他在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时同样认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并不能用于实践,房产税征收方式存在问题,不足以把普通商品房提到二级市场。
他坚决反对只以“增量房”方式征房产税,虽然这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未来炒房倾向,但无法阻止房价上涨,因为存量房拥有者安心持有房产,刚需族反而只能走增量房一条路,这会造成房源严重不足的假象,从而推动房价再次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