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改动态

国务院再取消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2项涉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此次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包括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等涉税事项19项。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阅读次数:169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