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税协发(2007)01号
关于交纳200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发大连):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税协发[2006]002号)文件的规定, 2006年的会费收缴工作将于近期进行。具体缴纳时间、方法如下:
一、上交会费时间
2007年1月15日至2007年2月28日止;
二、团体会费的交纳比例
1. 2005年11-12月按2%交纳;
2. 2006年1-12月按1%交纳;
三、执业师个人会费
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个人会费按每人每年800元交纳。
四、交纳方法与开户银行
(一)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汇款,同时一定要将2005年与2006年团体会费分开,或在银行汇款单上分别注明是哪年的会费;
(二)开户银行:农行方型广场支行
帐 号:180-135501040005717
五、要求
(一)税务师事务所要提高对缴纳会费的认识,认真自觉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做到及时足额缴纳,保障全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资金的正常运行。
(二)在本次年检中整改的事务所也要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通过一定形式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进行收入检查,如检查中发现有隐瞒收入的要进行处罚和通报,并在以后划分等级管理中作为重点考虑因素。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