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证券日报》以“注会行业监管体系日趋健全”为题,报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报道称,加上此前公布的相关规定,中注协已经建立了由业务报备、执业质量检查、行业惩戒和会员诚信档案制度等组成的行业监管体系。
据悉,《惩戒办法》注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主要包含了以下三大类规范:一是从行业监管实践出发,将25种执业违规行为作为惩戒的重点,内容覆盖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形,并规定了各种行为的具体构成以及相应惩戒。二是借鉴国外注册会计师行业成功的做法,科学设置惩戒种类。《惩戒办法》规定的惩戒种类包括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三种方式。三是明确了惩戒的程序和相关权利义务,规定会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提请回避的权利以及申诉的权利,并规定了中注协应当经过调查、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集体合议审理后方可作出惩戒决定,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